
宣道會劉平齋紀念國際學校的學子從互相服事開始,進而服務人群。在學校的「社群時段」裡,高小學生會與初小學生合作,幫助後者完成各種任務,大家都樂在其中。學生們亦可自薦在「樹屋圖書館」裡幫忙打點。他們一心要藉不同途徑與他人分享愛,例如親手編織圍巾餽贈別人、在長者中心派發節慶賀禮、報佳音、清潔海灘……諸如此類。我們既是以基督為心、學生為重、他人為主的社群,便竭力學傚主耶穌,非以役人,乃役於人。 「僕人領袖」這個詞由格林里夫(Greenleaf)所創,首見於他為研討會撰寫的文章《僕人擔當領袖》(The Servant as Leader, 1970):僕人領袖最首先是個僕人……從他想去服事,並以服事為首的自然初心開始。隨後是有意識的選擇,驅使他渴望去帶領……不同之處,在於以僕人身分為先的人,總是要確保他人最首要的需求得到滿足,他們在這方面的著緊不期然會流露。最好的驗證方法是,那些被服事的人有否成長;他們縱使被服事,但又是否變得更堅壯、更有智慧、更自主、更大機會同樣成為僕人﹖對社會上最弱勢的人帶來甚麼影響:他們會受惠,又或者起碼不再進一步被壓榨嗎﹖ 想要首先為僕的這個渴望,不可能經由強迫而產生,而是個人的生命取態,動機就是要幫助別人。僕人領袖在乎的,是幫助別人成長。他擁有蓄勢待發的力量,能助他服事別人。結果,每個人都繼而領略到自己的潛力,多踏一步,往人生的重大意義邁進,並且透過服事別人,來活出滿足的人生。 耶穌基督集超然與謙卑於一身,是僕人式領導的例子。《聖經》描繪耶穌是神的兒子,但又形容他為「聖僕耶穌」(使徒行傳4:27)。他自己卑微,降生於馬槽(路加福音2:1-7)。他在俗世裡生活,親切和善,一舉一動都出自愛。他教導門徒,向普羅大眾傳道,醫好患病的人,跟不被社會接納的人做朋友。他甚至在一天的營營役役之後為門徒洗腳。神的兒子住在人類中間(約翰福音1:14)。這正顯出他的「超然」與「逼近」融合為一。《聖經》甚至說:「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侍,乃是要服侍人,並且要捨命做多人的贖價(馬太福音20:28)。」
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,就是踐行僕人式領導原則中的「僕人」一面。這個比喻描述如何愛神和服事別人——亦即是基督教最大的誡命(馬可福音22:34-40)。僕人領袖願意隨時候命,向那些被邊緣化和有需要的人伸出援手。僕人領袖的身份,與地位、權力、尊卑無關,而是關乎他是否甘心樂意,把其他人的益處放在自己的益處之先(腓立比書2:3-4)。